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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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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18-936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25 11:5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管局

各岗,各所、队,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

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临近,根据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环境,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年“两节”安全生产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节”期间既是食品药品消费旺季,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节,更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宰客欺客、消费欺诈等不法行为易发节点各科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各级组织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检查和整治。重点对辖区“四品一械”、特种设备及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检查,对风险事故隐患“零容忍”,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杜绝监管盲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及特种设备安全不出问题,确保辖区群众欢度节日。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2月28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所拉网排查整治和县局督查进行。

三、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深入推进落实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

1、强化市场监管。结合节日各类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认真排查、严厉打击消费侵权、仿冒欺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非法设立或变相注册设立投融资公司、网络借贷、网络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

2、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核,加强有关企业信息共享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列入异常名录或疑似涉及黑恶势力从事经营活动、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取缔和打击无照经营。

3深入排查线索。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场所、对象,结合节日市场检查整治,加大线索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肉霸”、“菜霸”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摸排打击市场中存在的“肉霸”、“菜霸”、“市霸”等涉黑涉恶势力,平抑市场物价、确保市场繁荣稳定。

4、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经营行为防控。继续逐户签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散发张贴宣传资料、监管对象微信群、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加强专题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各种经济违法违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并提供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二)推进落实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1、重点品种: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糖果、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速冻食品、元宵汤圆、火锅食品、民俗特产食品等节日期间群众消费较集中的食品。

2、重点区域:以乡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集贸市场、车站等交通出行人流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对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现制现售经营单位、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宗教场所、农家乐、农村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进行检查整治。

3、重点内容: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查看食品生产加工者获证情况,检查原材料购进验收、生产过程控制等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出厂销售记录台账和不合格品处理台账,出厂检验记录台账等是否建立等,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销售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散装食品标签是否规范,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以承办婚宴、“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聚餐等为重点,开展“年夜饭”等各类整治。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食用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以及采购索证索票等情况,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督导乡镇对承接聚餐和“年夜饭”餐饮单位落实登记报告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在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要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三)推进落实节日“三品一械”安全检查工作

1重点单位: 全县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规模大经营品种多的零售药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商场超市(化妆品专柜)、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理发店。

2、重点品种:特殊管理药品,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人参、西洋参、阿胶等补益类药品及其制品,儿童用药。烫发、染发类化妆品,彩妆类化妆品及宣称美白抗皱功能化妆品。

3重点内容:加强对应急所需急救、消毒等药品、医疗器械检查,严防假劣药械流入应急救治领域。特殊管理药品主要检查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专库(柜)存放、专人保管、转账记录等“五专”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药械流通使用环节主要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储存、销售,有无过期药械,是否有夸大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主要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使用过期产品,是否销售使用无中文标示等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产品,严格督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

(四)推进落实节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1重点单位:全县在用供暖锅炉、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单位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气瓶以及公共聚集场所在用电梯使用的单位。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而继续使用,作业人员是否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设备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杜绝设备带病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五)推进落实节日烟花爆竹等市场安全检查工作

1加强市场主体资格检查。开展对加油站等有关许可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非煤矿山为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成品油等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以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为重点,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对证照齐全企业或经营者督促建立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
    3、规范各类商业促销活动。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从严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网吧、娱乐场所、商品展销会等经营单位的无照经营行为、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行为。
    4以道路交通安全的涉车市场为重点,从严检查各类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经销商及其维修经营户、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户、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户,履行好部门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县局成立由书记屈文彬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岗所队负责人为成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如下:局党委书记屈文彬总负责并负责督导全局工作;副局长田海英负责海兴区、李俊所辖区;副局长杨进林负责李旺所、七营所辖区;副局长张汉东负责城关所辖区;副局长马玉旺负责城郊所、西安所辖区。各所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原则,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处罚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岗所要按职责分工彻底排查线索、查找事故隐患、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隐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苗头及时报告。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风险酿成安全事故灾难。

(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事件和问题。“两节”期间局领导要在岗带班,严格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受理、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不法行为,要在妥善处置同时迅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动态情况。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属职能职责外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通报有关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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