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0-0000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2-28 17:36: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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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根据《关于海原县2017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17〕125号)精神,下达我县新建舍饲牛棚1500座,第六批建设314座,其中:李旺镇75座,三河镇代店村101座,九彩乡105座,七营镇33座。经县级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3月6日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海原县2017年退牧还草项目棚圈建设县级验收花名册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