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19-0028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2-02 15:0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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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48号)精神,现就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面积
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核实上报的水地和旱地面积进行补贴,其中水地面积286371亩,旱地面积1907818亩,共计2194189亩。
二、补贴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水地每亩补80元,旱地每亩补贴29元。
三、时间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12月10前各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农户的个人账户上。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兑付工作的工作人员,并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便联系。
2.请各乡镇尽快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公示工作(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调整,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3.代理银行根据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并在相关存款凭证(个人对账单)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
附件: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