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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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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兴悦养殖合作社棚圈建设补贴的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0/2019-00097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15:06: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510日县委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海城镇王井村张湾自然村养殖场补贴事宜)及县委督查室2019督办110督办单,我局组织技术人员718日对海原县兴悦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具体验收结果如下:养殖场占地面积14亩,新建标准化羊54020平方米办公30平方米,消毒室15平方米,药房15平方米。拟对棚圈建设给予100/平方米补贴兴悦养殖合作社新建棚圈4020平方米,补贴资金40.2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9年7月26日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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