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19-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1-14 11:0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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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牧局 |
海原县农牧局2017年退还草项目(舍饲牛棚)建设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海原县2017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发〔2017〕516号)精神,下达我县新建舍饲牛棚1500座,第二批建成321座其中:曹洼乡70座、李俊乡100座、七营镇151座。并进行了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9年1月16日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牧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海原县农牧局2017年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花名册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牧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