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18-9367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12 17: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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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牧局 |
根据《关于调整海原县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海发改发〔2018〕285号)及《关于上报海原县2017年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海农发〔2018〕227 号)文件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目前所涉及工程已全部完工,项目已进行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7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8年11月17日下午18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牧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海原县2017年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验收情况公示表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牧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