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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定海原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1/2018-65876 文号 【2018】81号 生成日期 2018-04-02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林业局
 

县人民政府:

现将《海原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随文呈上,请研究审定。

妥否,请批示。

        海原县林业局      

        2018年3月30日     


海原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是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项目背景:2017年7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的通知》(宁发改西部〔2016〕461号)文件下达海原县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0000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17年4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原县2016-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97号)文件中,预安排我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26900亩,经林业局聘请的北京中林国际林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全县实际完成退耕任务15783.9亩,剩余的14216.1亩面积于2018年完成。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为扎实做好并圆满完成我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剩余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计划完成2017年剩余的14216.1亩退耕还林任务,计划完成总投资2993.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资金784.42万元、农民政策补助资金2132.42万元、柠条种子费42.01万元工作经费35万元)。

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二)自治区治沙退耕站关于转发《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宁沙退发201516);

(三)自治区林业厅、农牧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五厅委《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宁林(办)发2014240号);

(四)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的通知》(宁发改西部2017461号)。

三、建设区域及任务分解

我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区域主要以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仍然在耕种的15-25度以上陡坡地、严重沙化地和重要水源地的非基本农田为主。

(一)海城镇。安排退耕任务3068.1亩。其中武塬行政村1000亩,安排为文冠果造林,由林业局公开招标实施;堡子行政村700亩和王井行政村2014.1亩,安排为高标准乔灌混交林造林,由林业局公开招标实施;段塬行政村54亩(2017年未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海城镇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二)红羊乡。安排退耕任务450亩,由红堡行政村实施(2017年未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红羊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三)九彩乡。共安排退耕任务2900亩。其中原套行政村2200亩,马套行政村700亩(2017年未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九彩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四)郑旗乡。安排退耕任务1300亩,由西沿行政村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郑旗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五)甘城乡。安排吴渠行政村退耕任务700亩,为红梅杏种植,由林业局公开招标实施。

责任单位:甘城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六)西安镇。安排退耕任务2200亩,其中胡湾行政村1200亩、小河行政村1000亩,均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西安镇。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七)树台乡。安排退耕任务1900亩。其中大嘴行政村900亩,二百户行政村1000亩。均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树台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八)关桥乡。安排退耕任务1450亩。由马湾行政村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关桥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九)史店乡。安排退耕任务450亩,由史店行政村实施(2017年未实施),为一般造林。

责任单位:红羊乡

责任时限:整地5月20日前,造林7月30日前

四、技术要求

(一)配置模式及造林树种。

1.配置模式一:一般造林。树种为柠条,整地模式为鱼鳞坑或全面整地,鱼鳞坑造林密度为:2米×2米,呈品字形配置;全面整地耧播造林密度为:行距≤2米,耧间距0.4米。

2.配置模式二:高标准乔灌混交造林。树种为云杉、山桃、柠条。树种配置依次为1行云杉、1行山桃、3行柠条,混交比例为云杉2:山桃2:柠条6。整地模式为穴状整地、带状整地或鱼鳞坑,云杉、山桃和鱼鳞坑造林密度为2米×2米,呈品字形配置;耧播造林密度为行距≤2米,耧间距0.4米。

3配置模式三:文冠果种植。树种文冠果,整地模式为穴状整地,造林密度为2米×3米,呈品字形配置。

4配置模式四:红梅杏种植。树种红梅杏,整地模式为穴状整地,造林密度为2米×4米,呈品字形配置。

(二)苗木要求。

1、苗木规格:

①山桃:地径≥2厘米,带直径20厘米的土球,侧根4-6条,侧根长度15厘米以上,苗木纯正,无损伤,无病虫害的国家二级以上苗木;

②云杉:苗高≥1.5米,带直径25厘米的土球,顶牙饱满,苗木纯正,无损伤,无病虫害的国家二级以上苗木;

③红梅杏:地径≥1.5厘米,侧根4-6条,侧根长度15厘米以上,定杆高度1米,苗木纯正,无损伤,无病虫害的国家二级以上苗木;

④文冠果:地径≥1厘米,侧根4-6条,侧根长度15厘米以上,定杆高度0.5米,苗木纯正,无损伤,无病虫害的国家二级以上苗木。

2、种子质量:

柠条种子:为国家Ⅱ级标准,千粒重55克,纯度90%,发芽率85%,籽粒饱满,无病虫害的优质种子。

(三)整地要求。

1.穴状整地。照造林密度要求,先测设出方格线,在方格中心开挖80厘米×80厘米×80厘米或60厘米×60厘米×60厘米的植树坑,首先将表土放在一边,将生土放在另一边,回填时先将表土回填穴内并踩实,再填生土,最后修直径1-0.8米的集水坑。

2.鱼鳞坑。按造林密度设计要求,沿等高线开挖长80厘米、宽60厘米、深50厘米的半月形鱼鳞状植树坑,并按“品”字形排列,在鱼鳞坑外沿用挖出的生土培筑弧形埂,坑内回填表层熟土20~30厘米,呈外高内低反坡5度状。

3.全面整地。对平缓坡耕地或机整地进行全面深翻,深度30厘米以上,并打磨耕地。

(四)造林方式。

1雨季造林:采用抢墒直播造林,主要指柠条造林;

2、春、秋季造林:采用植苗造林,主要指高标准造林、文冠果造林和红梅杏造林。

(五)栽植要求。

1.植苗造林:主要指高标准混交林苗木云杉和山桃,以及红梅杏、文冠果造林。苗木要求随起挖、随包装、随运输、24小时栽植的原则。苗木在运输过程中要减少水分蒸发,运到造林地当天栽植,栽植时必须采用“三埋二踩一提苗”,栽植深度比原地略深一些,苗木直立穴中,保持根系舒展,同时要扶正踩实及时浇足定根水,栽不完的要及时假植并灌水。栽植后24小时内完成定植灌水。

2.直播造林:指柠条直播造林。在有效降雨后及时点播(鱼鳞坑)或耧播(全面整地)造林,带间距≤2米,耧间距40厘米,播种深度23厘米。

(六)抚育管护要求。锄草每年不少于2次;修枝每年1次;锄草每年不少于2次;高标准造林栽植苗木当年灌水不少于4次,栽植后前两年每年最少灌水2次,每次每穴灌水量不少于50公斤;安排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

五、造林安排

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由项目乡镇实施,原则上采取户退户造的方式,由退耕农户自行完成退耕地造林。对退耕农户无劳动力或劳力不足的,由项目乡镇负责组建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造林队(退耕大户也可单独组建造林队),造林队成员要求以该村退耕农户剩余劳力为主,统一进行整地、栽植和抚育管护等,费用由林业局从每亩400元种苗造林费中解决。林业局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技术指导,负责高标准造林、文冠果造林、红梅杏造林和一般造林所需种子的招投标工作,林业局苗木质检组、各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林业局下派技术员、造林队共同组成种苗验收组,负责造林种苗质量、规格的复检和接收。林业局与项目乡镇签订三年造林管护合同,各项目乡镇与造林队签订三年造林管护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县级自查、区级抽查、国家级核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退耕农户自行管理。

六、整地造林预算标准

(一)高标准造林:

(1)乔灌混交林:综合价1466.4元/亩(含水费);

(2)文冠果:综合价14.25元/株(含水费);

(3)红梅杏:综合价20.8元/株(含水费)。

(二)一般造林(包括鱼鳞坑和全面整地):综合价200元/亩。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总资金2993.85万元。其中:

1、工程建设投资784.42万元。

(1)乔灌混交林:综合价1466.4元/亩,面积2014.1亩,投资295.35万元;

(2)文冠果:综合价14.25元/株,面积1000亩,株行距2*3米,株树111000株,投资158.18万元;

(3)红梅杏:综合价20.8元/株,面积700亩,株行距2*4米,株树58100株,投资120.85万元;

(4)一般造林:综合价200元/亩,面积10502亩,投资210.04万元。

2、柠条种子费42.01万元

3、农民政策补助资金2132.42万元。

4、工作经费35万元。

各项目乡镇工作经费的标准是每亩10元,面积以县级复查验收面积为准,主要用于退耕小班和退耕农户到户面积丈量,乡级自查验收,张榜公示,退耕农户合同、花名册、补助资金兑现表等表册的打印费用;林业局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作业设计编制费,聘请中介公司进行小班地块的预选和制图,对历年新一轮退耕地进行县级自查验收,聘请中介公司进行验收等费用,由县财政筹措资金解决。

(二)资金来源

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和县人民政府筹措资金。

八、资金兑付

(一)种苗费的支付: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的企业或个人,所供苗木数量以林业局、乡镇和造林队实际验收的合格苗木数量为准,结算种苗费。

(二)造林费用的支付:县级复查(或由林业局聘请的中介公司)验收结果,作为各乡镇造林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林业局每年依据各级验收结果和合同约定的苗木成活率(保存率)的规定,按4:3:3付款方式给项目乡镇拨付造林费(即第1年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拨付40%,第2年苗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拨付30%、第3年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拨付30%),各项目乡镇每年按林业局拨付的资金额度,全额兑付给造林队,不得随意克扣、挪用。对整地质量不合格、灌水量不足及成活率达不到标准、未按规定进行抚育管护的,根据验收情况暂扣整地造林费用,待整地、补植、抚育管护合格后再予以兑付。

(三)退耕农户补助资金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分三次兑付,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按每亩900元(其中种苗费400元由林业局通过公开招标统筹安排,退耕户补助资金500元)、第三年按每亩300元、第五年按每亩400元兑付。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0元,分二次兑付,即第三年按每亩200元、第五年按每亩100元兑付。

(四)工作经费的支付:各项目乡镇工作经费按10元/亩的标准支付,总预计工作经费35万元,由县财政筹措资金解决,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各有关部门。

九、进度安排

工程建设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15日2018年3月20日)。由林业局负责,聘请中介公司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小班地块的预选,并与国土部门进行对接核实,确定退耕小班地块并制图,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乡镇和行政村配合现地落实造林小班地块,并拿出具体详细可操作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3

月30日)。召开全县退耕还林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退耕还林建设工作。项目乡镇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并召开动员会议,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组建造林队并进行造林技术培训;组织成立土地丈量小组,开展土地丈量工作,丈量的到户面积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7月30日)。全面开展并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阶段(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30日)。

1.项目乡镇自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9日)。由项目乡镇成立验收组,负责对本乡镇已实施的所有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小班界限的勾绘、到户面积的丈量、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进行自查自验,并将自查验收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县林业局,申请县级复查验收。

2.县级复查验收:(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30日)。由林业局聘请中介公司对全县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复查验收,由林业局组成县级验收组对历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上报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将验收结果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并申请区级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国土绿化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乡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力构筑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融入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大局去谋划,切实把退耕还林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为确保我县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邢连平   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占斌   林业局局长

任广业   发改局局长

田晓育   财政局局长

罗成礼   国环局局长

杨卫国   海城镇镇长

洪志兴   西安镇镇长

曹  昀   树台乡乡长

罗永平   郑旗乡乡长

马晓峰   九彩乡乡长

马海燕   红羊乡乡长

李忠国   甘城乡乡长

郭建伟   关桥乡乡长

张信平   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黄占斌(兼)。

    2.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张信平

技术总负责:张  荣

成      员:王振彪   尚海慧   马  芳   尹生仁

                各项目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

3.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区域的审定、协调、把关,宏观调控项目进度,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林业局: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报批,种苗招标,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新一轮退耕造林地小班面积的合格率、保存率及管护情况进行年度验收。审核各乡镇到户花名册,每年按区、市、县验收结果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并对退耕地开展监测。

(3)发改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任务的立项批复及监督检查。

(4)国环局:负责对接自治区国土资源保护厅,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并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逐图斑的监测考核。

(5)财政局:要加强退耕还林资金的监督检查,并确保退耕还林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退耕农户。

(6)项目乡镇:全面负责本乡镇退耕还林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块的落实,组建以村组为单位的造林队,到户面积的丈量、退耕农户信息采集工作,与造林队、退耕农户签订造林合同和退耕合同,协调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组织做好2015-2017年度已实施的退耕造林地补植补造工作。

(二)强化管理,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

各乡镇要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加强造林质量全过程监管,落实造林质量管理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一要严格按照“六精准”造林要求,建立健全营造林质量管理、技术指标和绩效评价三大体系,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二要严格按照规程编制作业设计,科学选择地块,精准布设小班;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确定栽植密度和配置方式,优先选用当地良种大苗、壮苗。三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施工“两张皮”的现象。营造林所用种苗必须具备“三证一签”,达不到相关标准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种苗不得用于造林。四要加强抚育管护,克服重数量轻管理的现象,全面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五要健全制度、保证专款专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金报账制和年度审计制,建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在争取国家投资的基础上,也要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的支持,同时把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支持。六要加强管理,确保造林成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栽植谁管护。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管理,注重前期栽植、抚育管护等工作环节,要切实抓好越冬管理,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

(三)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落实造林主体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考核和奖惩制度,创新造林绿化政策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投入、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造林绿化工作新格局。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强化宣传,形成生态建设工作强大合力。县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跟踪报道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期间的造林进度,并宣传推动生态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

(四)跟踪督查,建立奖惩奖励机制。

由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抽调政府督查室、纪检委、林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也要指派专人及时将退耕还林建设进度上报县委政府。建立奖惩机制,对在退耕还林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乡镇,要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完不成退耕还林任务、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乡镇,县委、政府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附件:1、海原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分配表

                     2、海原县2017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表


 
附件: 海原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分配表.docx
附件: 海原县2017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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