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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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522003/2021-00190 |
文号 |
海财发〔2021〕412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18 15:08: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农村商业银行: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宁财(金)指标〔2020〕9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三季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4138.06元。
此款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类08款99项“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科目。
海原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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