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镇武塬行政村7月临时救助的公示
根据镇党委会研究,经村两委成员、包村领导实地入户核查,武塬行政村村民裴向前、王录秀、冯汉存家庭医疗支出费用大给予临时救助。公示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 至7月11日,公示期内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55-4011434
海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