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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建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2-00004 文号 海政干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2-01-05 09: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建荣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占福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静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万贵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廷虎任县地震局副局长;

杨永明任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生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免去马天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风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爱东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李静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李万贵、赵廷虎、杨永明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112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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