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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海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18-7558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17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184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海原县防汛抗旱

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根据《防洪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挥:邢连平  副县长

副总指挥:李存斌  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小亮  县人武部副部长

马维国  政府办副主任

贾治林  水务局局长(常务副指挥)

   员:任广业  发改局局长

         田晓育  财政局局长

         郑海明  农牧局局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国虎  民政局局长

         卢俊福  卫计局局长

刘风武  住建局局长

马守玉  安监局局长

罗成礼  国环局局长

黄占斌  林业局局长

马天科  教体局局长

李德军  文广局局长

李铭臣  商经局局长

杨宝林  公安局副局长

申立涛  武警中队中队长

方成明  粮食局局长

马金富  气象局局长

马国峰  海原供电公司经理

陶宁平  海兴供电公司经理

   电信公司经理

   邮政公司经理

徐占国  石油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水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乔占文。

(一)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防洪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及国家防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及调度命令。负责将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及时传达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制定全县水库工程防御特大洪水预案和抗旱方案。

3.提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意见,组织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水管站(所)做好防汛抗旱准备,督促完成度汛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组织和督促清除行洪障碍。

4.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和分析汛情、旱情、灾情及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科学调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

6.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及抢险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推广试验研究,灾情统计、旱情调查;洪涝旱灾成因分析和减灾效益分析;草拟有关通知和命令。

7.加强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督促和检查各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

8.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减灾宣传,增强广大群众水患意识,组织防汛抗旱有关会议召开。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重大防汛、抗旱救灾等事项的决策、指令,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发改局:协调安排防汛抗旱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和计划内物资;负责大洪涝灾害后,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资金和物资的计划安排。

财政局:筹措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协商确定后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防汛抢险,灾后水利工程恢复及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疾病防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

水务局:负责防洪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测预报;负责水库、渠道和其它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对其中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及具体措施,指导并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区群众生活和重灾区贫困户的救济和安置,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武装部:负责批准、调动武警海原中队守护重要防汛堤段、重点工程和重点水库;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帮助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务。

住建局:负责组织县城抗洪抢险,根据防洪规划方案做好城区的防洪排水规划;制定城区防洪工程的度汛方案及防御特大洪水预案;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排涝;做好汛前危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

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汛安全。汛期督促跨河、沟在建桥梁的防汛装备。负责大洪水时抢险、救灾用车辆的及时调配,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的畅通。

农牧局:负责洪涝旱灾害区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抗灾农业物资的划拨,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调查统计。

卫计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的卫生工作及卫生用品供应,特别是做好灾区人民的卫生防疫工作及生活工作,保障灾区人民身体健康。

文广局: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及灾区、灾情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全面反映抗洪抢险、抗旱中的英雄事迹、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精神及雨情、水情、灾情的发展变化。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各种气象分析材料以及有关雨情公报。

粮食局:负责重点灾区贫困户的粮食救济和赈灾粮食的调配工作。

海原供电公司、海兴供电公司:保证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及保障。

邮政公司、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邮电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递防汛抗旱通讯信息,保证各级防汛抗旱机构的邮电通信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及时供应防洪抗旱用油,特别是发生灾害后,及时调拨抢险救灾用油。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根据自治区防汛办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好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并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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