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7〕6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撤销海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海同高速公路土地房屋征收,促进海同高速公路顺利开工建设,2015年7月17日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海同高速公路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127号),成立了海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办公室、监审财务科、行政执法科、依法处置科和土地房屋征收科。目前,海同高速公路土地房屋征收基本完成,海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已完成其使命,为简化机构,强化工作落实,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海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内设综合办公室、监审财务科、行政执法科、依法处置科和土地房屋征收科。
海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撤销后,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配合,做好海同高速公路建设综合协调工作;由国环局牵头,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及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配合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由司法局负责,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由公安局负责,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配合做好依法处置工作;由财政局负责,审计局配合做好监审财务工作。指挥部抽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