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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各级各类学校3月2日前不得开学

索引号 640522016/2020-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5 17:45: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教体局

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一律不得在3月2日前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作出研判,具体开学时间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前向社会公布,以便师生家长安排工作学习事宜。

目前,自治区教育厅正在会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周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宁夏日报记者 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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