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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民生计划12件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17-71867 文号 海政办发〔2017〕25号 生成日期 2017-02-08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政府办
海政办发〔201725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7年民生计划12件实事办理工作

“五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2017年民生计划12件实事圆满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民生计划12件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3月底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按季度对民生计划12件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2017年民生计划12

实事办理工作“五定”方案

 

第一件: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实施棚户区改造1500套;改造农村危房4645户,切实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国环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第二件: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1.在县城规划新建运动广场1处(其中体育馆10000平米),配套体育器材、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教体局 国环局 海城镇

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1030日前

2.改造硬化城区老旧巷道4公里,配套完善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大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实行12小时保洁工作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国环局 海城镇 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830日前

第三件:全面启动运行城市公交系统,规范城市公交管理,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合理配置公交车辆,新改建农村公路110公里,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责任领导:任进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住建局  国环局 公安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0日前

第四件:

1.实施阳光沐浴工程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万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830日前

2.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50个。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030日前

第五件:

1.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脱贫保”。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相关保险公司

完成时限:630日前

2.购买草畜、马铃薯、枸杞中药材和瓜菜“四大”特色产业农业保险。

责任领导:金钟河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相关保险公司

完成时限:630日前

第六件:

1.促进就业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扶持创业个体及企业400人(个),开发就业岗位800个。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扶贫办 妇联 财政局    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1130日前

2.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训5000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扶贫办 妇联

完成时限:1130日前

 

第七件:

1.新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5个,扶持壮大文艺团队、文化组织10个。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2.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不少于100场次,放映农村电影不少于2300场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第八件: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新建幼儿园6所,改建幼儿园6所,增设附属幼儿园13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第九件: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工程,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学费。资助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各阶段贫困学生。为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00万元。统筹“雨露计划”、“燕宝基金”、“厚德基金”等各类资助资金500万元,帮助高职和全日制高等教育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  团委  总工会

完成时限:930日前

第十件:实施关爱妇女儿童计划,免费为800035-64岁的农村妇女实施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为60006 -24月龄儿童实施营养改善项目。免费为7000名新生儿筛查先天性疾病。免费为3500对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为全县寄宿学生提供结核病筛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930日前

第十一件:深入推进“平安海原”建设,扎实开展社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警”工作。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城区、农村主要路段、人口密集区域、治安复杂区域新建高清监控探头100个,在城区建设路、文联路、政府东街与防洪渠的交叉路口安装信号指示灯与电子警察,为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630日前

第十二件:实施免费法律援助,完善各乡镇(管委会)法律援助维权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符合援助政策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600件以上。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完成时限11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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