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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场监管工作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640522019/2022-0005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9 17:2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上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在区、市业务厅局关心指导下,县市管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防疫情,建机制,抓重点,攻难点,保安全”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四个提升”。

(一)突出风险管控,落实疫情防控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管服务工作,按照各级组织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响应、主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农贸市场、餐厅、超市、药店、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进口货物等重点领域、场所和人员风险管控。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市场主体落实测温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检查市场8个35余次、生产经营主体2.17万家(次),纠正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410余家1500余人(次)、责令停业整改204家。组织全县零售药店322名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实名登记上报购买“两抗一退”及止咳类药品人员6325人次。严格落实停止从境外进口瓜果蔬菜、海产品、牛羊等肉品“三个停止”要求,对入海货物车辆落实查验、采样、消毒“三集中”措施,累计安全处置货物320.38吨。配合疾控中心对货物和车辆共采集核酸样品260个,严防输入风险。

(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对标对表《宁夏食品药品安全区建设评价验收细则》,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学校食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全县205所公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100%。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3205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排查整改规范问题44个、收缴过期食品127.45公斤,立案查处案件15起、收缴罚款3.82万元。组织完成食品快速检测105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端午节专项抽检20批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购买38台温湿度监测终端设备,全县零售药店配备到位率100%。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6家、变更2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1家。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两品一械”完成33批次抽样任务(药品24批次、化妆品8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全区首家食品药品安全主题科普教育基地正在组织展馆仪器布设、展陈实物等工作,预计7月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以气瓶及燃气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气瓶充装单位实现电子追溯系统100%安装使用,风险管控公示制度企业推行覆盖率达到80%。结合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了“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排查治理全县公众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检查特种设备数282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份,排查安全隐患45处已整改规范43处。责令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6台,销毁县液化气公司报废气瓶40只。依法立案查办未经注册违法使用电梯案件1起,收缴罚款3万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持续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开办注销均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一日内办结。截至6月20日,全县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0499户(家)。其中各类企业245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86户、个体工商户17462户。上半年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603户(家),其中:企业1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个体工商户1421户。与2021年同期相比企业降幅10%、合作社持平、个体工商户降幅24.4%。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部门联审34批联审信息1083条。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更新抽查事项清单132项,发布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3条。完善执法人员库64条,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93项,完成任务64项,抽取执法人员207人次,涉及检查对象446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监管信息8条,录入监管记录530条,133项检查事项中覆盖监管事项85项,覆盖率63.91%。2021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完成率分别为92.02%、89.27%、62.50%。  组织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暨“双减”检查,注销培训机构4家、变更10家。检定电子秤320台、压力表163台、加油机280枪。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检查,组织抽检化肥、农膜等5个批次农资全部合格。海原县计量检定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标及认证工作已提交认证申请,正在进行相关认证资料审核和实验室认证中。

(五)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配合县委政法宣传部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9次,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健品”行业联合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7次。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工作为契机,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县城四季鲜市场为重点,组织开展集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督导全县8个农贸市场开办方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实施划行规市集中经营。依法查办产品质量、价格欺诈等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49起、收缴罚没款16.7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截至目前全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10件,其中12345转办件184件、12315平台123件、信函电话等受理103件,办结答复率100%。

二、工作亮点

(一)建设打造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争取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药监局关注支持,着眼增强公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纵深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区”全域创建工作,依托我县现代食品药品、科技、农业及教育等资源,高起点、高质量规划打造全区首家食品药品安全主题科普教育基地。基地总面积1200平方米,集科普宣传、现场体验、互动交流、娱乐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开放使用后将改进加强我县公众食药安全知识科普方式,提高群众对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推行落实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公示制度。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方便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双重监督,对全县57家使用单位700台特种设备张贴或树立安全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含特种设备名称、数量、风险等级、安全管理员及使用单位名称、安全职责要求、安全责任承诺、安全管理负责人、作业人员等信息,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域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城乡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功能发挥和管理服务水平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乱象未禁绝,市场监管体系、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二是食品药品、产品、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及保障压力仍然较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部门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受疫情防控态势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压力较大。

三是机构整合后监管重心下移,加之监管领域点多面广,基层监管任务日趋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设施老化等问题,综合执法改革后尚不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有待改进加强。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提升行政法治化、管理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服务精细化“四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深入推进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区”全域创建、质量强县建设、监管执法办案、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监管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作,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是持续发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聚焦疫情防控工作薄弱环节不足,慎终如始落细措施,做好重点场所人群风险排查管控、企业商户测温验码等工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隐患,守土尽责。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可控,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市场监管职能到位。  

四是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打造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的监管执法队伍,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为推进市场监管职能到位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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