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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522008/2020-001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8 16:4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迁建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发[2020]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148.2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69.7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门房,建筑面积34.2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以及配套室外工程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李俊乡

2.3 招标范围:海原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迁建项目,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宁公资交[2020]3号)以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方式流程为: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意: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按照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有效减少投标人的聚集,行政主管部门到场依法进行监督。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8时00分,地点为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鼓楼南街16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4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15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与招标网、海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公安局      

 址:海原县

 编:755000                              

联系人:孙彬彬

 : 0955-4017609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编:755000     

联系人:李燕娥

 话:181955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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