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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贴息实施方案公示

索引号 640522013/2022-0008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4 09:57: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海原县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贴息实施方案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衔接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21月至202212月实施。

四、绩效目标

125964户脱贫人口和监测户贷款83248万元,贴息3039.18万元。

2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帮助贫困户增收,实现脱贫目标。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郭建巍

六、受益对象

全县17个乡镇、1个街道办的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七、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对全县17个乡镇、1个街道办的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带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第二、三产业增收。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244日至2022414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4011297,邮箱:hyxfp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2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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