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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522001/2017-01049 文号 第3期 生成日期 2017-04-20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3期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督查通报

 

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4月19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检察院对我县18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国环局、市管局、文广局、公安局、安监局、卫计局、住建局、交通局、运管局、财政局、司法局、林业局12家单位均已开通党政内网,“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行良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录入及对应的案卷资料整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周内即可完成此项工作。审计局、商经局、农牧局、水务局、人社局、烟草专卖局6家单位党政内网尚未开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国环局、市场监管局、运管所、交通局按照专题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工作,分别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6件、72件、134件、82件,市场监管局、运管所录入案件填写规范、内容详实,案卷资料整理规范,运管所案件更新录入及时。文广局、财政局各录入8件行政处罚案件,住建局仅录入2件。公安局、司法局平台运行良好,暂没有符合上传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安监局、卫计局、林业局3家单位只开通网络尚未录入案件。审计局、商经局、农牧局、水务局、烟草专卖局、人社局6家单位行动迟缓、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开通党政内网,督查组已责令其于4月20日上午12点前接通党政内网。

二是案件录入不规范。财政局、国环局录入案件要素不全、内容不够规范,案情摘要、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填写不够具体、规范。住建局案件录入进度滞后,部分年度案件尚未录入,更新不及时。

三是办公场所设置不合理。按照相关要求,“两法衔接”应设置专机由专人负责管理,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将平台专机未设置在行政执法科室,存在办公场所设置不合理问题,为以后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埋下隐患。如卫计局将平台计算机设置在信访接待室。

三、 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两法衔接”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意义重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合理设置办公场所,切实抓好落实,并就案件上传工作常态化,抓好案件更新。

(二)加快工作进度。工作滞后的单位4月20日前必须开通党政内网,并于4月22日前按照要求详细、规范上传2014年至今行政处罚案件。对已上传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挑选出填写不完善案件进一步修改规范。同时,抓好执法案卷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案卷资料的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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