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1-00012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21〕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2-27 10: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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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将于2021年3月中旬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延伸考核巡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切实做好我县各项迎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国务院安委会开展省级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既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强力推动,也是对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体检和验收。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迎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安排部署迎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排部署,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形成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合力,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在每个考评点和每项具体工作中充分展现出来。
二、对标对表,做好准备。考核涵盖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三大领域,有9个考核项目,25个考核要点,53项考核评分标准。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照《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评分标准》(见附件2)要求,务必要吃透吃准要义,准确把握考核指向。一方面要主动与县安委办对接,争取尽快完成迎考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另一方面对一些任务理解不清、把握不准的情况积极与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考核牵头部门沟通,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要求及目的,并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加注重“经常”和“平常”工作,确保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事项条条清楚,件件落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的统筹协调工作,决定成立海原县迎接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强 斌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马守玉 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罗成礼 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宏福 南华山管理处副主任
李 瑛 政府办副主任
陈奇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消委办主任
汤 欢 海兴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冯 智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田树吉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忠荣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田小武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国虎 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叶一鸣 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马守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忠荣、田小武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选派,统筹考核巡查各项准备工作和来海实地考核巡查期间协调工作。
总协调
马守玉 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成礼 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瑞 南华山管理处主任
李 瑛 政府办副主任
陈奇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汤 欢 海兴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联系人:田世亮 联系电话:13723340095
第一组 统筹协调组
组 长:李忠荣
成 员:董鹏涌、田世亮、田平
工作任务:全程统筹协调海原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相关工作。按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汇报、巡查专题汇报材料起草以及考核巡查组考核巡查汇报会(动员会)、反馈会等会议筹备及会议各项工作。分解落实考核巡查工作任务,对接联系考核巡查组,拟定来海考核巡查工作方案,安排考核巡查线路,联络考核巡查相关单位等。
联系人:田世亮 联系电话 13723340095
第二组 安全生产组
组 长:李忠荣
成 员:杨生兴、田世亮、罗晓东、杨龙
工作任务:按照考核巡查任务分工,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要求收集整理考核巡查所需支撑材料;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自查报告、自查自评说明起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查自评说明、自查报告材料以及相关专项整治汇报材料起草工作等。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人员分工,及时为考核巡查组提供备查资料。负责分类整理备查支撑材料。加强与考核巡查组、被考核巡查单位沟通,及时协调考核巡查其他事宜。
联系人:田世亮 联系电话 13723340095
第三组 消防组
组 长:陈奇伟、汤 欢
成 员:叶一鸣、马飞鹏、李晓梅
工作任务:按照考核巡查任务分工,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要求收集整理考核巡查所需支撑材料。负责全县消防考核自查报告、自查自评说明起草工作。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人员分工,及时为考核巡查组提供备查资料。做好考核巡查组在海期间消防考核巡查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加强与考核巡查组、被考核巡查单位沟通,及时协调考核巡查其他事宜。负责分类整理消防类备查支撑材料。按照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协助综合协调组随时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联系人:叶一鸣 联系电话18795155257
第四组 森林草原防火组
组 长:田小武
副组长:马国虎
成 员:杨万宝 王琳 马建军
工作任务:按照考核巡查任务分工,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要求收集整理考核巡查组考核巡查所需支撑材料。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自查报告、自查自评说明起草工作。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人员分工,及时为考核巡查组提供备查资料。做好考核巡查组在海期间森林草原防火考核巡查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加强与考核巡查组、被考核巡查单位沟通,及时协调考核巡查其他事宜。负责分类整理森林草原防火类备查支撑材料。按照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协助综合协调组随时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联系人:马建军 联系电话 17752453919
第五组 保障组
组 长:冯 智
成 员:董鹏涌 李海军 田玉贵 马海涛
工作任务:按照考核巡查组工作要求,做好客情通报报告工作。负责做好考核巡查组在海期间各项会议安排、会议室布置以及考核巡查期间考核巡查组人员食宿、车辆、办公设备安排以及接机、送行等保障工作。
联系人:董鹏涌 联系电话 13723343927
四、狠抓落实,加强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迎考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分门别类建立资料台账,确保工作资料充分、扎实。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南华山管理处、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担负起我县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领域各项考核准备工作,抓紧与各乡镇、相关部门联系,分别抓紧提交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工作专项自查报告。各专项自查报告要对照评分标准,逐条自查说明落实情况,并完善支撑材料,确保自查报告支撑有力、“看得明白”。请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于3月1日前将考核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3),3月12日前自查报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联系人:田平,电话:4015257,传真:4015730,
邮箱:1328052066@qq.com)。同时县安委办成立3个指导组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迎考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一组:
组 长:冯 智
工作人员:马建军 杨万宝 叶一鸣
指导单位:海城镇,关桥乡,高崖乡,李旺镇,七营镇,甘城乡,三河镇,发改局,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指导二组:
组 长:田树吉
工作人员:杨生兴 杨 雄 马明有
指导单位:李俊乡,九彩乡,曹洼乡,史店乡,贾塘乡,郑旗乡,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健局。
指导三组:
组 长:李忠荣
工作人员:罗晓东 徐慧琴 孟 冉
指导单位:西安镇,树台乡,关庄乡,红羊乡,甘盐池种羊场,海城街道办,教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销社,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南华山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