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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21-00010 文号 海安委发〔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10:30: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委〔2021〕4号),现就加强全当前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防范的政治责任

    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确保党的百年华诞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具体行动,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安排部署,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和危机感,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切实践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和使命,确保全安全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环境。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庆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销号,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城市燃气领域: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全燃气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各类市场、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农村燃气以及医院、饭店、宾馆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领域: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配合,认真汲取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鼎睿石化“5·31”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加油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单位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坚持源头治理,开展危化品企业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查工作系统排查企业在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标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经营安全。

长输油管道领域:发改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配合,全力排查长输油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

    建筑施工领域:住建局牵头负责,发改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紧盯各类建设项目工程,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覆盖”重点整治。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由交通运输、公安分别牵头负责,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刻汲取贵阳市“6·12”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教训,严厉查处危化品运输非法挂靠、托运、承运、装卸等行为,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非煤矿山领域: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配合,集中排查非煤矿山在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整合关闭,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全面组织开展对各类大型商场、宾馆、餐饮、批发市场、住宅小区等场所的安全监管。由消防救援队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全面开展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文博单位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旅游及文化场所领域:文广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对各类旅游景点以及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督促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审批和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强化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合理控制景区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校园领域:教体局牵头负责,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配合,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领域:由市场监管牵头负责,卫健局、教体局、文广局、住建局配合,重点整治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水利工程运行领域:由水务局牵头负责,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镇配合,深刻汲取往年发生的溺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河道库坝和生产、绿化用蓄水池的安全监管,准备充分的应急物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护栏或围墙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坚决遏制溃坝、溺水事故发生。排查库坝上下游周边地区山洪沟道、临水临崖危险住户设置警示牌、细化转移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精准到人到户,一旦出现隐患,有人报告,有人组织撤离。

风电新能源领域:发改局牵头负责,组织行业所有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整改,重点督查检查企业上报的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是否还存在未发现的事故隐患,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切实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地质灾害领域: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属地乡镇配合,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拉网式排查,对查找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灾害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加强对强灾害天气的监测会商,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负责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

    农业机械、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牵头负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精心组织部署。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压紧压实责任。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跟进指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敢于负责,真抓真管。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位岗,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应急救援到位。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县安委办要严肃考核问责,综合运用考核、警示、约谈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地。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不彻底、监督管理走形式等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要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追责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布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确保事故第一时间得到高效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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