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19-0030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2-20 10:5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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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股室,各所、队,协会: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领域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范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海原县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市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为严格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推动部门职能落实,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人员免遭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单进虎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汉祥为副组长,各股、所、队、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特种设备监察股,张汉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跟踪问效、检查考评、通报进展情况、总结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开展“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督促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措施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商业综合体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多产权、多单位、多业态的城市综合体严格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殊管控措施。督促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市场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2、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按照集中治理工作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各单位进行隐患自查并积极整改。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电池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电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
3、开展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加强生产和销售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气类消防产品(手提式灭火器、防火门、消防水带)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大力查处无证非法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加大消防产品批发市场、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
4、开展流通领域电气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加强电气产品(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开关插座等电器产品)检查,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气产品,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要督促电气产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票制度,严格把控产品进货来源关口,从源头上保证电气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管理股、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5、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火灾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水路管道等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加强本单位及各所办公室、实验室、机房、餐厅、车库以及各类死角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的安全管理,逐一排查隐患。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等各类事故特点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实战演练,做到快速响应,使所属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逃生方法和应急处置救援方法,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有序组织撤离。(责任单位:各股室、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日-12月27日)。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根据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9年12月27日-全国“两会”结束)。各市场监管所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汇总,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的防范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范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切实落实监管履职到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力度,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制定的安排于12月2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杨彦成,联系电话:401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