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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1-00280 文号 海政办发〔2021〕102号 生成日期 2021-11-29 11:2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鹏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斌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金融、机关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政府外事办公室)、财政局(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海城街道办。代管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监察委员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伊协、工商联

联系海原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十字会、农业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建设银行、消防大队

曾小明同志(挂职)负责闽宁协作方面的工作。协助强斌同志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工作

刘文杰同志福建挂职,负责闽宁协作方面的工作。待挂职期满后再行分工。

磊同志负责文化旅游、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地震局。

联系文联、融媒体中心、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新华书店地震台

刘福林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依法治县等方面的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武警海原县中队。

贾治林同志 负责科技、农业农村、水务、乡村振兴、闽宁对口协作、供销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联系甘盐池种羊场

联系县科协、气象局。

王银军同志  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统计、行政审批、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代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国家统计局海原调查队、公路养护站、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石油公司海原营销部、烟草专卖局(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宁广电海原网络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国网海原供电公司、国网海兴供电公司。

王金中同志(挂职)  负责华润定点帮扶方面的工作。协助贾治林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马海燕同志负责民政、社区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务产业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局、社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教育体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县人武部

联系县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马海军同志 长、常务副县长领导下,协助处理人民

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实行AB岗工作制,强斌、王银军互为AB岗贾治林、刘福林互为AB岗,冯磊、马海燕互为AB岗,曾小明、马海军互为AB岗王金中不县政府办公,不实行AB岗。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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