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204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1〕90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12 17: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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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原由刘文杰同志联系的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调整由强斌同志联系,强斌同志在原有分工基础上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原由刘文杰同志分管的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调整由冯磊同志分管,冯磊同志在原有分工基础上协助县长负责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联系红十字会、石油公司海原营销部。
根据以上工作分工调整,对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组长(主任)进行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