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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原县创建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 2021年第一期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61709384153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7 09:32: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2157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创建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2021年第一期试点建设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5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创建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

2021年第一期试点建设方案

按照创建自治区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总体要求和县委、政府一年抓示范、出经验,两年抓推广、扩规模,三年抓提升、见成效,五年抓巩固,全覆盖安排部署,2021年第一期试点建设重点对肉牛养殖基础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殖园区、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进行标准化培育。

一、实施范围

李旺、贾塘、西安等16个乡镇选择3个养殖园区、7个养殖合作社、6个养殖场、300户示范户等进行统一标准化培育,计划在20216月初建设完成。

二、实施内容

在肉牛集团建立信息智能化管理平台,对选定的养殖园区、标准化示范场、示范户安装视频监控、基础母牛佩戴电子耳标,进行信息化管理。选定养殖场(户)、屠宰厂、活牛交易市场、饲草配送企业有机肥加工厂实施标准化创建。

(一)标准化养殖场(园区合作社)。场内养殖肉牛品种以西门塔尔为主,基础母牛占30%以上。

1.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活动场、饲草料棚、青(黄)贮池、消毒设施设备、堆粪场、兽医(药品)室、蓄水池、动力电、通讯、拌料机、清粪机、饲料投喂机、牛病治疗固定架、恒温饮水器。

2.标准化管理:实行办公区、养殖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堆放、除臭腐熟;制定养殖场管理制度、肉牛饲养管理制度、免疫流程;对能繁母牛、犊牛、架子牛、育肥牛分舍饲养、分群管理,推行人工授精品种改良;建立生产记录、定期消毒、疫病防治等台账。

3.科学饲喂:推广饲草加工调制技术,对能繁母牛、犊牛、架子牛、育肥牛分阶段按照饲草料配方标准科学饲喂。

(二)标准化示范户户内养殖肉牛品种以西门塔尔为主的良种化达到90%以上,存栏10头以上,基础母牛存栏占60%以上。

1.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活动场、饲草料棚、青(黄)贮池、消毒槽(垫)、水、电、通讯、饲草料加工机械。

2.标准化管理:能繁母牛、犊牛、架子牛、育肥牛分舍、分群、分阶段饲养;粪便处理场所分区堆放、除臭腐熟;推行人工授精品种改良;建立生产记录、定期消毒、疫病防治等记录台账;制定饲养管理制度,制作示范户信息牌。

3.科学饲喂:推广饲草加工调制技术,对能繁母牛、犊牛、架子牛、育肥牛分阶段按照饲草料配方标准科学饲喂。

三、政策支持

标准化示范场:基础母牛电子耳标由农业农村局统一安装。按照建设内容配套标准化棚圈改造提升、永久性青(黄)贮池、粪污处理、消毒设施设备、视频监控、饲草料加工机械、饲草料棚、兽医(药品)室、牛病治疗固定架、恒温饮水器等每个养殖场(园区、合作社)给予5万元补贴

标准化示范户:基础母牛电子耳标、视频监控、信息牌、饲养管理制度、饲喂配方、粪污除臭剂、腐熟剂等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配备;新建标准化养殖棚圈(60平方米以上),按照60元每平方米补贴,养殖棚圈标准化改造提升(60平方米以上)按照40元每平方米补贴30立方以上永久性青(黄)贮池,按照每方50补贴;示范户消毒槽消毒剂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配发,饲草料加工机械(铡草机、拌料机)按照60%给予农机补贴粪便堆积腐熟场按照每平方米100补贴

四、资金概算

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平台建设360万元。

2.建设35个基站,每个8000元,共计28万元;

3.基础母牛电子耳标3000个,每个300,共计90万元;

4.示范户信息牌300个,每个500元共15万元

)标准化建设

1.标准化示范户补贴每户综合补贴不超过2万元,其中棚圈建设每户0.3万元,300户共90元;新建饲草料棚每平米补助100元,300户共150万元;青(黄)贮池建设每座补0.3万元,300座共90万元;对当年新购畜牧机械的,以发票为准,享受60%机补贴包含国家农机补贴,每户最多补0.4万元,300户共120万元按照“三防”(防雨、防渗、防溢)要求,新建粪便堆积腐熟场每平米补助100元(补助平米以每头牛2平米计算)。

2.标准化示范场补贴,每个补5万元,1680万元。

饲草配送点

3个饲草配送点,每个给予15元补贴,共计45万元。

粪污资源化利用

1.建设1个有机肥加工厂,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建设3个粪便收集处理点,收集处理点投资按照40%给予补贴,共计100万元。

2.粪污除臭剂、腐熟剂每户50015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1173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海原县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点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贾治林同志任组长,包乡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肉牛研究院、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县乡村干部包场(户)的方式,推行五定工作法(定责任事项、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责任时限、定奖罚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明确责任。包乡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主要领导负责本辖区示范点培育任务落实,确保20216上旬全面完成;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肉牛研究院负责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资金筹措和补贴资金兑付;扶贫办负责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兑现。

  (三)严格验收。20216月初,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财政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联合验收。对涉及实施内容补助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制定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验收标准、验收人员组成和资金兑付程序,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防虚报冒领,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海原县创建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县2021年建设清单


附件: 海原县创建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县2021年项目建设清单修改稿5.2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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