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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9111508384258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5 08:35: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办发〔2019〕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的通知》(宁政发〔2019〕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和中卫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39号)和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80号)精神,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要求及健康中国、健康海原发展纲要等为主线以卫生健康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互联网+”为手段,着力推进全面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的建设及应用,基本实现我县医疗健康信息与全区互联互通,促进全县医疗服务和卫生健康管理现代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是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枢纽作用,对内实现县乡互通,创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对外与省、市甚至省外知名医疗机构联动,寻求疑难疾病的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建立专科帮带关系,提高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实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成本的有效举措。要紧紧围绕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目标要求,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设备配备,加快“五大平台”配套建设及应用,抓好医疗机构上云、用云计划,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互联网新型就医+智慧医疗健康”应用模式,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在方便就医、资源下沉、分级诊疗、健康自我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提升,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健康管理,提高卫生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性。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互联互通基础

1.统一信息专网。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现有的医疗健康信息网络,保障医疗数据安全传输。一是将目前已在各医疗机构运行的主要信息平台全部整合至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二是对各医疗机构现有网速不能满足各种业务需要的,全部进行提速。并探索利用5G等新兴通讯技术,提供便捷高效的网络通信服务。三是对村卫生室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村卫生室电子政务外网接通率到2020年达到80%以上,到2022年达到95%以上。四是采购配备县妇计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维护升级县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

2.加快终端建设。一是建设县级“远程专家门诊”,引导自治区、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在县级落地。二是建设“慢病管理和线上复诊中心”,开展互联网线上诊后管理和复诊服务。三是2家县级公立医院配备自助挂号、缴费设备,同时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网上支付等服务,扭转“三长一短”现象。

3.突出基层建设。一是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一体机,并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公共卫生服务平台、电子健康码应用平台等互联互通,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等平台信息共享、数据共用。二是统筹服务人口分布实际,配备公共卫生服务智能云巡诊车,提升基层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能力。三是为县级医疗机构配备转诊患者职能分诊系统,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视频会诊系统,为村卫生室配备会诊、问诊、转诊远程一体机,奠定智能分级诊疗基础。

4.强化医保保障一是健全县内转诊报销机制,做到住院患者县内上下级医院转诊只收一次起付线费用,住院费用按照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报销,建立有效的分级诊疗保障措施。二是推进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联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三是探索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引领“互联网+智能分级诊疗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设县域医疗中心

5.完善全民健康信息中心。在确保能与自治区政务信息平台、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自治区、行业已有相关标准规范,承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医疗健康数据交换体系,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业务协同与监管、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6.建设县域医学中心。依托宁南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建设县域医学中心,近期建设区域影像、区域心电、远程会诊等中心,县域内实现县、乡、村联动,建立县域医联体合作模式,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远期规划建设区域电生理、区域病理、区域超声、区域检验、区域医药等中心,并争取与区、市甚至区外知名医疗机构联动,寻求疑难疾病的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建立专科帮带关系,进一步提升县级区域医学中心的医疗水平。

7.设立移动体检中心。依托公共卫生服务智能云巡诊车,组建全县重点人群健康体检中心,进村入户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并将采集的数据实时同步到全民健康信息库,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8.推进互联网移动护理利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pda,开展护理信息查询、医嘱执行、药品核对、数据采集传输等工作,并通过无线局域网络与后台使用的服务器和数据库进行数据交互,通过信息化载体减轻护理工作负担。

9.推广互联网远程诊疗。2家县级公立医院开设“远程专家门诊”和“慢病管理和线上复诊中心”,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尝试发展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确保三个“不出县”:大部分重大疾病患者救治不出县、外转手术患者大部分不出县、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基本不出县,缓解群众“看病远、看病难”问题。

10.加强互联网远程继续教育。建设区域远程医学教育中心,实现教学计划、教学课件、实时直播通道的集中管理,实现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功能,为远程医学教育提供系统支持。通过视频系统或直播系统,将授课老师的教学视频和课件直播给学员观看,使学员在异地就可接受专家的培训。教学内容可以包括讲座、查房、病案讨论、手术示教、远程护理示教等。

11.建立互联网处方审核流转机制。结合各医疗机构HIS系统,探索支持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共享,制定药师审方制度规范及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区域内药剂师云化管理,方便群众就近购药。依托“互联网+”手段,积极加强药品采购监测、短缺药品监测、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引导全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12.普及电子健康码应用。11月初,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与电子健康码的全面对接,完成系统接口改造、患者主索引统一注册到自治区级电子健康码管理信息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医院窗口及自助机具的电子健康码签发功能,已建立微信服务号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标准接入微信电子健康码开放平台并完成上线,实现互联互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引导就医患者通过掌上健康宁夏APP、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完成电子健康码激活,11月15日起原则上不再新发实体或电子就诊卡;11月底前,其他面向居民服务的互联网医疗移动应用与区级电子健康码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并实现单点登录,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12月底前,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实现电子健康码窗口和自助机具身份识别工作,二级医疗机构电子健康码门诊使用率达到30%。结合医疗机构微信服务号等各类互联网医疗移动应用渠道,完成基于电子健康码的挂号、查询、缴费等功能,并持续推动电子健康码在各类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中的应用。

13.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服务水平。一是强化中医医院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方便患者连续就医、跨机构就医。二是以中医医疗平台为基础,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结合居民健康档案,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三是推进覆盖全县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与基层中医馆合作,推广辨证论治、治未病、中医远程教育,充分发挥各地中医馆在基层中医药服务方面的作用。2020年,力争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应用

14.推广流动体检模式。依托公共卫生服务智能云巡诊车,进村入户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并实时上传体检数据,减轻基层医务人员工作量的同时避免数据录入产生的错误。体检完成后可即时打印体检报告,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5.推进信息自主查询。依托区域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历年形成和更新的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诊疗和体检记录、访视记录等数据信息,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和确保信息真实性前提下,通过网络平台、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本人开放查询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记录。

16.推广移动随访管理。积极推动承担随访任务责任医生应用PAD等信息化设备,实时录入随访信息,保证随访真实性,提高随访质量。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做实做细,探索设立签约门诊,引导签约对象到签约医师处首诊,同步实现诊间随访。
   17.开设线上宣传专栏。卫健部门和技术指导单位在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专栏,集中开展线上宣传。宣传内容应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片、本辖区承担基本公卫项目机构公示信息、国家基本公卫项目内容及本辖区本单位实施基本公卫项目相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18.推行电子签约升级现有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医生工作站,将医生工作的签约服务功能拓展至基层云HIS、云EMR、云LIS等功能,利用互联网手段,对居民实施电子化签约,签约居民通过手机APP扫取该家庭医签约服务团队的二维码,即可进入平台进行在线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疾病诊治。

19.健全“互联网+”绩效考核机制。以医疗健康集团为基础,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第三方薪酬改革信息化模块绩效考核机构,自动导入工作量确定薪酬总量,彻底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五)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质量

20.做实“只录一次”工作。一是打通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与宁夏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与方达公卫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只录一次”。二是智慧健康体检驿站建设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类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提升各类信息数据录入准确率,夯实“一次采集,多次应用”基础。

21.抓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380号)标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医院数据报送管理,规范数据报送渠道与口径,保证上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22.统一安全保障体系。规范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安全和数据监管机制,促进大数据中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医疗数据服务认证,形成安全保障的医疗数据安全防护和认证体系。

23.建设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电子医德档案管理系统及医德医风监管平台应用功能,对直属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满意度评价、违规行为等进行管理,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为医院建立服务监管系统,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信息标准,对在线问诊、会诊、处方、转诊等核心业务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形成统一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公共卫生联动监管机制,基本实现互联网医疗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实现“互联网十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可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24.健全医疗卫生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人员管理及评价体系,制定各级医院合理检、合理用药、诊疗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评价指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激励及绩效评价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医院服务、医务人员评估体系及应用工作。建成覆盖医疗卫生质量、人员技术、医疗机构等不同对象的数字化评价体系。

四、运行模式

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运营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成立海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共同负责方案审定、资金落实、督导检查和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其中:领导小组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有县网信办、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卫健局、市管局、医保局及三大运营商、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人组成,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安全保障。探索全民健康医疗平台、大数据平台、远程医疗及医疗机构一体化相关政策,推动平台发展落实。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策略,强化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和信息安全管理保障能力。

(三)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协调配合,认真梳理建设过程中切实有效的措施,探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县卫健局牵头推进医疗信息化互联互通基础工程及五大业务应用平台工程。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的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制度。二是加大市场资金的引入。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共建医疗服务平台等,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三是探索面向健康医疗产业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五)加快人才培养。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既精通信息技术,又懂卫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稳定的卫生信息化工作队伍,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变化的要求。

(六)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引导推广,全民动员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及时总结可推广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有效经验,扩大影响力,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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