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61715512569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13 15:47: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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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政办发〔2019〕4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原县2019年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绩效
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2019年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19年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通过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发挥好补贴资金效益,不断提升全县小杂粮产业发展水平,切实起到示范带动效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遵循乡级自评、县级主管部门复核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实行定量打分、定性评价,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实施主体筛选原则。各类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各项目乡镇严格把关,确定善于经营、有经济能力的经营主体做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项目实施报备原则。项目实施主体须持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资质证明向乡(镇)政府申请报备,乡(镇)政府同意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备案。
(三)项目效果显著原则。示范基地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服务模式,推进小杂粮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开展小杂粮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带动全县小杂粮产业加快发展。
(四)定期评价督促检查原则。在项目实施不同关键期,由专家组进行项目实施的检查、评价。
(五)终期量化综合评价原则。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小杂粮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应用推广情况,小杂粮生产情况、生产动态监测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考核。
三、验收标准及考核范围
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企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土地流转种植的需提供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规范制式合同和相关票据;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和包销“四代一包”农业托管服务的,需提供农户同意经营主体为其承担“四代一包”农业托管服务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代耕面积、作物品种、田间管理、作物收获等内容,并明确“四代一包”农业托管服务相关费用及农业补贴支付方式。
(一)产业带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面积必须达到1000亩以上,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服务“四新”模式和“五个百分百”标准,即新品种推广应用率、机械化技术应用率、糜子谷子精量穴播技术应用率、旱作节水技术应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率、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到100%。谷子以晋谷40、晋谷21为主,糜子以宁糜14、固糜21为主,荞麦以西农9976、9978、信农1号为主,油菜以青杂5号、7号、11号为主,黑大豆以青仁乌豆为主;示范基地小杂粮产量正常年份较常规种植亩增产50%以上。
(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除满足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外,科技示范园区规模需达到1000亩以上,引进科研院所或推广机构,在示范园区内开展品种比较试验(5个以上品种)、集成技术研究(优新品种、旱作节水技术、施肥技术、播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技术对比展示)。有试验方案、试验布局图、田间记载、测产数据、试验报告、工作总结、鲜明标示牌等。示范基地小杂粮产量正常年份较常规种植亩增产50%以上。
(三)引种示范基地建设。除满足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外,引种示范基地规模须达到500亩以上,集中选育耐旱节水、抗逆性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新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谷子以晋谷40、晋谷21为主,糜子以宁糜14、固糜21为主,荞麦以西农9976、9978、信农1号为主,黑大豆以青仁乌豆为主,种子质量达到供种标准并进行产地检疫。按照引种要求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管理,有鲜明标示牌,及时除草、去杂、提纯等。按照种子管理要求及时收获、分类贮存。生产的种子作为第二年小杂粮产业发展用种,由乡镇协调农户、经营主体进行购买串换。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种子收获、贮藏、串换、种植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
四、评分标准
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任务落实、实施效果分别确定评分标准,其中:项目管理指标25分,绩效指标75分。项目详细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方法
按照先乡级自验,后县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
乡级自验。在县级单位验收之前,对照县级制定的验收办法,乡级首先组织自验,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结材料和自验报告等资料。
县级验收。在收到乡级自验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县农业农村局抽调5-7名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依据抽查验收工作方案,通过听取项目乡镇、项目实施单位自验情况汇报、查阅档案、实地验收等形式,形成抽查验收意见,向县级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报告。依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原县2019年农业产业化主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22号)文件和验收报告兑付资金。
六、考核结果
项目验收和抽验结果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对项目实施不规范,示范基地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科技示范园区、引种示范基地低于90分的,不予兑付项目资金。
附件:1.2019年小杂粮产业带示范基地建设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2.2019年小杂粮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3.2019年小杂粮引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附件1
2019年小杂粮产业带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项目名称 | 2019年小杂粮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项 目 管 理 (25) | 组织管理 (5) | 组织机构 |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责任明确。 |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组,有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得满分。没有成立组织的不得分。 | 5 | |
项目实施管理(10) | 实施方案 | 制定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农业农村局备案。 |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单、进度安排、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完整得5分。没少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信息报送总结验收 | 按规定时间上报基础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 | 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得5分,少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资金管理 (10) | 资金管理使用 |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 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得5分,无依据、验收不合格支付均不得分。 | 10 | ||
项 目 绩 效 (75) | 推广应用新品种(20分) | 新品种到位率(20分) | 示范基地新品种推广应用率达到100%。谷子、糜子、荞麦、黑大豆必须为自治区小杂粮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油菜必须为青海省油菜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且必须提供种子采购三方协议(供种方、专家、购种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得20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 20 | |
推广应用新技术(20) | 全程机械化技术(8分) | 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整地、播种、病虫害防治、收获等环节全程机械化技术,机械化率达到100%。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得8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精量穴播技术(8分) | 糜、谷示范基地推广应用精量穴播技术,精量穴播率达到100%。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得8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分) | 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控释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率达到100%;必须进行取土化验,提供化验报告、配方肥采购三方协议(供肥方、检验机构、购肥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 4 | |||
推广应用新模式(10分) | 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4种模式 | 实施主体必须是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企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开展土地流转或“四代一包”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带动贫困户脱贫。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0 | ||
种植要求(15分) | 示范基地 | 示范基地种植面积必须达到1000亩以上。按照不同作物播期及时完成种植任务,谷子、油菜、黑大豆必须于5月10日前完成播种,糜子、荞麦适时播种。及时上报播种进度、生育期、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测产验收数据、工作总结,适时收获,及时回收残膜,耕地须深松翻、秋施肥等。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5 | ||
效益 (10) | 经济效益
| 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正常年份较常规种植亩增产50%以上,必须提供权威机构测产报告。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0 | ||
总分 | 100分 |
附件2
2019年小杂粮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
项 目 管 理 (25分) |
组织管理 (5分)
|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责任明确。 |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组,有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得满分。没有成立组织的不得分。 | 5 | ||
项目管理(10分) | 实施方案 | 制定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农业农村局备案。 |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单、进度安排、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完整得5分。没少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信息报送总结验收 | 按规定时间上报基础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完成项目总结、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 | 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得5分,少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资金管理使用(10分)
|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 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得5分,无依据、验收不合格支付均不得分。 | 10 | |||
项 目 绩 效 (75分) | 推广应用新品种(20分) | 新品种到位率(20分) | 示范基地新品种推广应用率达到100%。谷子、糜子、荞麦、黑大豆必须为自治区小杂粮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油菜必须为青海省油菜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且必须提供种子采购三方协议(供种方、专家、购种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得20分,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 20 | |
试验研究(5分) | 引进科研院校或推广机构,在示范园区内开展品种比较试验(5个以上品种)、集成技术研究(优新品种、旱作节水技术、施肥技术、播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技术对比展示)。有试验方案、试验布局图、田间记载、测产数据、试验报告、工作总结、鲜明标示牌等。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5 | |||
推广应用新技术(20分) | 全程机械化技术(8分) | 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整地、播种、病虫害防治、收获等环节全程机械化技术,机械化率达到100%。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得8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精量穴播技术(8分) | 糜、谷示范基地推广应用精量穴播技术,精量穴播率达到100%。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得8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分) | 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控释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率达到100%;必须进行取土化验,提供化验报告、配方肥采购三方协议(供肥方、检验机构、购肥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4分,未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 4 | |||
推广应用新模式(10分) | 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4种模式 | 实施主体必须是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合作组织、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开展土地流转或“四代一包”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带动贫困户脱贫。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0 | ||
种植要求(15分) | 科技示范园区 | 示范园区种植面积须达到1000亩以上。按照不同作物播期及时完成种植任务,谷子、油菜、黑大豆必须于5月10日前完成播种,糜子、荞麦适时播种。及时上报播种进度、生育期、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测产验收数据、工作总结,适时收获,及时回收残膜,耕地须深松翻、秋施肥等。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5 | ||
效益 (10分) | 经济效益
| 示范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正常年份较常规种植亩增产50%以上,必须提供权威机构测产报告。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0 | ||
总分 | 100分 |
附件3
2019年小杂粮引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年度项目总目标 | 实施良种繁育工程,支持和鼓励农业科研单位、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好小杂粮优良品种引、繁、推和品种提纯复壮工作。建设小杂粮引种示范基地4个(谷子、糜子、荞麦、黑大豆),每个500亩以上。集中选育抗旱节水、机械化程度高、抗逆性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新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 | ||||||
考核指标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
项 目 管 理 (25分) | 组织管理 (5分) | 组织机构 |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责任明确。 |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组,有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得满分。没有成立组织的不得分。 | 5 | ||
项目实施管理(10分) | 实施方案 | 制定了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农业农村局备案。 |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清单、进度安排、绩效目标、考核验收完整得5分。没少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信息报送总结验收 | 按规定时间上报基础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 | 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数据、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情况得5分,少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管理使用 |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 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得5分,无依据、验收不合格支付均不得分。 | 10 | |||
项 目 绩 效 (75分) | 推广应用新品种(30分) | 新品种到位率(15分) | 谷子、糜子、荞麦须自治区小杂粮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黑大豆须自治区黑大豆专家推荐认可的品种,且必须提供种子采购三方协议(供种方、专家、购种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得15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 | 15 | ||
引种示范基地(15分) | 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引种示范基地4个,每个500亩以上。集中选育抗旱节水、机械化程度高、抗逆性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新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谷子以晋谷40、晋谷21为主,糜子以宁糜14、固糜21为主,荞麦以西农9976、9978、信农1号为主,黑大豆以青仁乌豆为主,种子质量达到供种标准并进行产地检疫。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得15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15 | ||||
推广应用新技术(20分) | 全程机械化技术(5分) | 引种示范基地机械化率达到100%,要求精细整地,规范播种,及时中耕除草、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适时收获,每个环节进行机械化操作,规范、标准、及时。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5 | |||
精量穴播技术(5分) | 糜、谷引种示范基地精量穴播率达到100%,与渗水地膜、黑膜、白膜配套的精量穴播机。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得5分,未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 5 |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分) | 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控释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率达到100%;必须进行取土化验,提供化验报告、配方肥采购三方协议(供肥方、检验机构、购肥方)、采购发票等相关手续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 5 | ||||
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5分) | 引种示范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率达到100%。推广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5 | ||||
管理要求(25分) | 示范基地(10分) | 按照不同作物播期及时完成种植任务,谷子、黑大豆必须于5月10日前完成播种,糜子、荞麦适时播种。及时上报播种进度、生育期、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测产验收数据、工作总结,适时收获,及时回收残膜,耕地须深松翻、秋施肥等。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0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0 | |||
田间及收贮管理(15分) | 按照引种要求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管理,有鲜明标示牌,及时除草、去杂,提纯等。按照种子管理要求及时收获、分类贮存。 | 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 | 15 | ||||
总分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