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函〔2018〕27号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复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2018年度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海安监〔201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符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原则同意该计划,由你局统筹组织监管力量,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行政执法工作要与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管理工作有机结合,2018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有力的行政执法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市安委办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能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