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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作者:
来源:

海原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海原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自治区“法治医保”建设,认真落实海原县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推进中,通过法治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医疗保障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完成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三是系统谋划新时期法治政府法治医保建设工作。认真谋划“法治医保”制度体系建设。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海原县医疗保障局《海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海原县医疗保障局法治海原建设暨海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进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构建公正权威的医疗保障综合执法体系、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务实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实施体系和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法治保障体系。

(二)增强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2021年目标管理效能考核》,充分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作用,调整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提升法治建设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述法工作,认真落实"一部署、一考评、一述法、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年终干部述职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集体学法等制度,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纪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结合自治区医保局和海原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在 2020 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清理与民法典等上位法不一致、不利于营商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做好上级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权责事项作出动态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更加有利于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扎实开展普法用法工作,提升学用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在《海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中明确列出学法计划,并不定时开展了学法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努力提升医保干部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驾驭工作的能力。今年以来利用《医保大讲堂》、法治培训班,先后开展了《民法典》、《社会保险法》、《保密法》等专题学法培训,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同时,为更好履行执法职责,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培训及考试,通过率100%,有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组织机关学法用法。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学习教育,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三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制定“八五”普法计划,围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

四是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普及,依托“八五”普法,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法治医保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工作。2021年4月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每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领取并张贴反欺诈宣传海报。结合本县实际修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在新一轮定点部署会向两定单位负责人宣传县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决心。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内控机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和免罚清单变化等情况,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并开展行政执法自查,无重大行政行为情况,无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执法过错,无行政处分等情况。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动态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安排部署,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医疗保障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在干部培训会上,加入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内容,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既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四)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海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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