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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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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有效提升了财政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抓住关键少数,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充分运用周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学习本行业法律法规、新《预算法》等,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创新学习载体,通过网络学习、知识测试、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共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2次,切实将财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区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上来。

(二)法治财政建设组织保障情况。始终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途径,并纳入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及时制定财政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安排》《2021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方案》《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财政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财政权力运行及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严格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海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特别是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市县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海原县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确保海原县财政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项目资助、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管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全区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考试,截止目前通过考试的人员有16人,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工作,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规范管理,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力度。结合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受理问题线索22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监督评价20个,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11件。针对违规采购主体,视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给予罚款、取消中标资格、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理,并将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及挂网公示。根据违法情形,禁止其一或两年内参加海原县政府采购活动,并对相关供应商进行了罚款,进一步维护了海原县良好的政府采购秩序。

)推进财政普法工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每年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做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对应,并将相应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活动以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同时开展财政干部旁听庭审、财经知识有奖竞答、法律八进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扫黑除恶等专题宣传活动。三是借助多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海原财政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折页,深入开展普法法制宣传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个别制度陈旧滞后、层次较低、协调性不够、操作性不强;部分单位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内控风险识别不准、防控措施不细、针对性不强。财政法治与财政业务相互促进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始终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资金投入。2021预算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资金180.7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进。同时,为做好乡镇改革保障,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资金321万元,为17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各配备1辆长城皮卡综合执法用车,采购执法专用设备159台(部),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124套,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制定《财政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安排》,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开展2021年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拓宽财政法规政策和惠民政策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加强法治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紧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业务管理制度,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做好财政涉法事务的咨询和处理。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有效发挥法治固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必须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准确研判,明确所承担的任务和要求。

(一)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通过财政法规宣传周活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在局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大力宣传新《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人大会议、县委政府关于财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决议,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围绕减税降费、扫黑除恶、宪法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队伍及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工作职责、财政依法行政中重点注意事项、审批程序、规范使用文书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一方面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上门授课,为同志们答疑解惑;另一方面要积极地走出去,参加县委、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法律讲座,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行工作任务中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使干部职工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正确适用,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财政队伍。结合作风建设、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纪教育。

(三)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督查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每年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各股室(中心)的年度考核中。自觉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海原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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