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海原县土地流转费指导标准 听证会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我局拟定召开海原县土地流转费指导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2年7月20日(周一)上午09:00-11:00
地点: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海原县土地流转费指导标准进行听证。
三、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3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农民代表12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随机选取。
2、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代表2名。
3、人大代表1名,由发改局邀请。
4、政协委员1名,由发改局邀请。
5、政府部门代表10名,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政法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各1名。
6、专家代表1名,由农业农村局推荐。
7、听证会设旁听席位2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8、听证会设新闻媒体记者席1名,由发改局邀请。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政策。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在6月30日前每日9:00-12:00时、15:00-18:00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县发改局二楼物价股进行报名,或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电子版到hyxfgj4011849@163.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五、其它事项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县发改局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0955-4011526 15695080103。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