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0013号转办件验收情况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
东盛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海原县三河镇,该公司机砖厂于2018年6月、9月在海原县国土资源局未出示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两次被强行拆除,怀疑海原县政府存在‘一刀切’的执政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东盛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海原县三河镇,该公司机砖厂于2018年6月、9月在海原县国土资源局未出示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两次被强行拆除,怀疑海原县政府存在‘一刀切’的执政现象”的问题,经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
涉事企业基本情况:经核实,转办件所反映企业为海原县东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建宁。生产作业场所位于海原县三河镇六窑村,主要经营生产多孔粘土砖,现有2座26门砖窑,没有脱硫设备。2013年该公司以4.21万元竞得海原县三河镇六窑4号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服务年限为10年,2016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5月20日到期,无相关环评手续。
整改措施:
一是邀请专家对自然资源局、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理念,做到执法程序规范;
二是由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配合,对列入2019年整治后升级改造的机砖厂加强监管;对关停的进行严密管控,严防死灰复燃;对申请立项的,依法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杜绝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污染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25日由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牵头邀请了专家对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及海原分局的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程序及行为的培训;
二是对于采矿许可证过期的企业进行严密管控,严禁让其生产,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对于升级改造的机砖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从严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对于重新申请立项的机砖厂,依法严格审批,坚决杜绝落后生产工艺、不符合产业政策等的项目上马。
验收情况:
该公司因采矿许可证到期且没有相关环评手续,已停产停业,对升级改造或重新申请立项的机砖厂严格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及环保措施,从源头上解决了污染问题。经海原县自查验收小组现场核查验收,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原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海原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4011191
联系地址:海原县政府西街
海原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