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通知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0年01月10日 作者: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3)要求,现将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于2020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2019年度报告新增内容变化

 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自2019年度年报起,在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新增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同时在年报事项中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19年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法和步骤

(一)年报公示方法。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ngsh.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gsxt.saic.gov.cn),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需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二)年报公示步骤。年报主体首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需要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公示年度报告。

 1.企业联络员注册。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进入联络员登录页面,点击此页面最下方红色字体的“企业联络员注册”图标,完成联络员注册。已完成联络员注册的主体可以直接登录进行年报公示。

 2.公示年度报告。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以注册的联络员身份信息登录,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点击最左侧“年度报告填写”图标进入年报填写页面,然后按照网页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完成年报和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的填报公示。

 四、未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

 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报结束后将开展年报信息随机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变更登记等事项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的第六年,2016年因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的企业,将在2020年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的约束和惩戒。在此,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抓紧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五、其他事项

 上一年度已注册过联络员且未发生变化的,其身份继续有效。联络员变更的,应当下载并填写《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变更)登记表》到所属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