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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用药安全温馨提示

发表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作者: 海原县市管局
来源: 海原县市管局

春节临近,为保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顺利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大家注意用药安全,购买、使用药品时要做到: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不受非法虚假广告的蒙骗,有病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耽误治疗。购药要到合法药店,索取并保管好相关凭证。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在互联网上购买药品,认真核实确认,在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网上药店”选购。

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购买药品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nmpa.gov.cn),在“查询-药品”栏目进行查询。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包装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千万不可滥用药物:有些容易形成瘾癖的药品是医疗中不可缺少的,但如果不是为了治疗疾病,仅为了获得某种刺激而滥用时,则危害甚多。如盐酸曲马多、止咳水(如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止咳类口服液)等易成瘾药物,如果长期大量滥用将会严重伤害人体健康。消费者一定要养成科学合理用药的习惯,杜绝药物滥用。如对药品质量有疑问,可拨打12315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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