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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发表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作者: 宁夏新闻网
来源: 宁夏新闻网

我区制定了《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方案》,调整后的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对此,我区同步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解答》。

  一、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二、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要点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二是全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统一调整为10分,适用全国高校。三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山区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10分不变,适用区内高校。

   三、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规定:“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二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规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三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四、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广大考生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答: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考生入学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对我区高等教育的支持,扩大区内高校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为我区考生特别是贫困地区考生增加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尽快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确保广大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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