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海原要闻

海原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

发表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作者:
来源:

海原县坚持把河道“清四乱”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黄河“四乱”整治要求和已排查“四乱”问题台账,按照轻重缓急,消除存量,严禁增量,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工作。

针对当前河湖管护存在的短板弱项、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自治区河长办反馈海原县61个“四乱”问题,海原县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分类施策整改销号。对已经废弃不用、规模不大、损失较小的建筑物,积极与群众、企业沟通,动员当事人无条件进行拆除,按期完成整改。对需要通过补偿拆除的,通过评估或与当事人沟通,确定补偿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后按程序拆除。对整改涉及问题多、需通过司法解决的,启动“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检察部门通过下发检察建议书、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协同推进“四乱”问题整治。目前,61个“四乱”问题已整改销号28个,剩余问题正按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同时,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认真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将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督办通知单等形式送达各乡镇、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并结合汛前检查,组成工作专班,先后深入辖区11条县级河道全面进行了“四乱”问题专项排查。

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48人次,乡级河长巡河712人次,村级河长巡河1265人次,共排查整治“四乱”问题21个;累计投入机械42个台班,人工128个工日,清理整治河道内杂物垃圾547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