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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要闻

海原县“八个一批”力促农村居民实现“安居梦”

发表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年来,海原县坚持精准摸排、以拆促建,根据农户家庭经济状况、院落位置、家庭人口结构,分户分类、精准施策,实施“八个一批”工程,即原址翻建一批、异地迁建一批、加固维修一批、公租扩面一批、补偿退出一批、周转安置一批、亲属合住一批、直接拆除一批,共实施改造21005户,直接拆除15921户,全县农村居民住进了安全房、舒心房,实现了安居梦。

一是精确摸排,确保“底数清”组织专业航拍机构、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对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150个村逐村开展影像拍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窑危房等级工作程序,逐户现场鉴定,准确识别研判每乡每村每户的危房等级、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按照分类排序、分步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核公示制度,严把“入户、登记、照像、审核”四个关口,做到不重登、不漏登、底子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是精心动员,确保“拆得掉”。入村工作组把“D级危房必须拆除,新建房必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工”的“两个必须”政策要求广泛宣传到每一户。根据摸排情况提出“以拆促建”的工作思路,并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拆除配套政策:根据家庭人口及贫困类型严格执行自治区危窑危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给予600元、5000元和9600元的奖励;危房拆房后依然保留宅基地使用权,随时可以新建住宅。在明确相应政策的前提下,乡村干部上门动员,农村党员、当地乡贤带头示范。同时,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残垣断壁拆除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现场观摩,带动村民转变观念,变“被动拆”为“主动拆”。

    三是精细施工,确保“建得好。高标准严要求作为以拆促建、危房改造的第一准则。各施工主体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制定的技术规范,按照8度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墙体突出厚实,外围墙体为三七墙,隔墙为二四墙。上下圈梁、构造柱突出结实,构造柱采用412-14毫米一级钢筋为主筋。蹲点工作人员会同自治区住建厅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房屋基础、墙体、屋面、圈梁、构造柱等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监督整改落实,切实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安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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