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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立足“四个工作规范”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发表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原县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服务群众能力为目标,立足“四个工作规范”,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清单编写规则,明确编写依据、编写原则、编写要求、目录清单项目设置、目录要素设置,以“五公开”为主线,贯穿县、乡两级,镶嵌互动交流、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依申请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明确编制结构、编制内容、格式要求等,建立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开目录的完备性,查询的便利性。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权责清单,梳理汇总完成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等13个领域县级公开事项884项,其中主动公开事项813项,依申请公开事项71项,乡镇级公开事项255项,其中主动公开238项,依申请公开事项17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的梳理要求。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海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中编写政务公开环节,要求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等制度;在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审批单中明确公开属性,依照不标注不审签的要求落实公文标识属性;建立《海原县依申请公开制度》,提供在线申请,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存档程序,制定“海原县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和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样本,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建立《海原县政策解读制度》,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实现了政府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链接的功能,对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的给予鼓励,并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升级改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海原政务”微信和微博、整合并公开海原县政务服务事项二维码和海原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矩阵、建立“海原县政府信息查阅室”、制发便民惠民网上地图、开通“政务公开频道”、制作“政策宣传超市”、设置统一、规范、标准的政务公开栏、创刊“海原县政府公报”,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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