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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要闻

海原县“三举措”助推扫黑除恶“旗开得胜”

发表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作者: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扫黑除恶战役打响以来,海原县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采取宣传发动、线索摸排、重拳治理三项措施,取得了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

一是以宣传工作夯实扫黑除恶基础。充分运用“1+X+N”警务机制,以社区民警和警务专干为支点,利用禁毒专干、社区网格员等社会综治力量,建立网格化宣传队伍。在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进户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运用“5+4”警务工作平台实时向社区民警、社区干部、警务专干等发布扫黑除恶动态。开展“亮剑!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为主题的培训班20余场。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是以线索摸排筑牢扫黑除恶根基。聚焦侵蚀基层政权,瞄准“黄赌毒”、非法放贷、村霸、市霸、行霸等12类打击重点,对基层政权、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通过明察暗访、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清单式、联动式排摸方法,确保“不留死角”。紧盯重点案件,细致梳理2012年以来接报的各类涉黑涉恶警情,串并案件,在更深更细处挖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领导交办批转、上级督办转办案件,反复上访案件、有社会影响力的涉黑涉恶案件,追根溯源,确保案不漏罪、罪不漏人。以乡镇、社区和村为排查单元,采取查阅资料、调阅案卷、实地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线索摸排,对线索逐一核查、逐一建档、逐一销号。通过开通举报热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网上举报平台、投放举报箱等方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形成强大的扫黑除恶攻势。

三是以重拳治理提高扫黑除恶成效。在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的同时,把破“关系网”、打“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每一条涉黑涉恶线索务必深挖彻查、查透查尽,让“关系网”“ 保护伞”无处遁形;加强与驻公安机关纪检组和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涉“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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