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海原县制定《创建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利用3个月时间,着力打造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
一是建强“指挥部”。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和分工,统筹推动开展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统筹财政、社会公益等资金渠道,做好社区、学校等儿童之家的建设、运行等经费保障。
二是搭建“服务台”。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等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设立公益岗位、设立社会工作站等方式,引入或孵育社会组织参与服务;规范“儿童之家”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等信息台账,开展定期走访、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服务;乡镇配备专(兼)职儿童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集中培训和政策学习宣传,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织密“保障网”。严格落实困境儿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增长机制;强化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确保每个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及时妥善安置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建立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实现儿童医疗保障全覆盖;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无一名儿童辍学;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儿童权益。
四是撑起“保护伞”。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个案调查评估、部门会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等工作;及时登记受理困境儿童求助需求,处理强制报告事项,快速查处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乡镇困境儿童救助帮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协助申请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政策支持和慈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