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原县以生态立县为统领,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建设作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打造“生态文明海原”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迁出一片,生态恢复一片”方针,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把乔、灌、草和自然恢复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将移民迁出区土地收归国有、加强移民迁出区封育管护等措施,大力推进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造林,切实遏制迁出区水土流失,改善脆弱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赢。
目前,海原县累计收归国有移民迁出区土地8372.89公顷,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造林29.4万亩,在移民迁出区域建立起了一道绿色生态防护屏障,生态恢复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