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原县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具体要求,采取实举措、硬办法,有力地提升全县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二是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已确认的0.88万被征地农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为100%;三是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基金滚存累计达1.56亿元;四是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征缴失业保险费121万元,使112名下岗职工享受失业保险救济资金;五是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六是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已完成异地就医结算30人次;七是加大救灾救助力度,救灾救助8.3万人次,发放救灾救助资金1000万元;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6项养老保险业务下沉乡镇办理,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