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出台奖补政策加强残膜回收利用
为彻底清除农用残膜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海原县将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配套回收农机具、回收网点、加工企业补助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残膜污染整治行动,计划2018年春季整治残膜污染2.968万亩,回收残膜177.4吨,使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覆膜量的80%以上,促进农田废旧地膜变弃为用、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