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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公安局展开新一轮危爆物品排查整治
作者:王珲敏 来源:政法委 人气:126 评论:0 推荐等级: 录入者:信息录入员 信息录入员
    近日,为了深入推进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涉爆单位、场所和危爆物品的管理控制,海原县公安局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展开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涉危涉爆单位和有可能存放、私藏危爆物品的场所、居民区进行滚动式排查整治。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治安部门通过查、看、听、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涉爆单位管理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与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个签定《涉爆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与各所有危爆物品管理、使用人员签定《涉爆重点人员管理责任书》19份,发放《致涉爆涉枪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50余份。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治安部门牵头,各派出所配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宣传标语、投放宣传信件,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和危爆物品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交私自收藏、持有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各派出所在户籍室门口、室外宣传栏、学校门口、各清真寺门口、宾馆饭店及集贸市场张贴《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通告》20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2000余份,营造起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根据县局对涉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再布置,各所及时召开会议,以落实单位安全责任为核心,不断强化安全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涉危涉爆单位认真履行法人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努力推行民爆“一体化”工作模式,严密民爆物品的流向监控,严防危爆物品丢失、被盗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随着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广大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公安机关危爆物品整治的高压态势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性、危害性,积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上交自制土枪13把,黑火药50克,底火65枚、铁砂1000余枚、手枪子弹20发,手雷1枚。使流散在社会的危爆物品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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